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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翻译研究所工作宗旨
2021-05-21 15:43 翻译研究所 翻译研究所

攀枝花学院翻译研究所工作宗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研究所名称是攀枝花学院翻译研究所,英文译名为Institute of Translation Studies, Panzhihua University

第二条 本研究所为学术性研究机构。

第三条 本研究所的宗旨是调动、团结和组织学校广大教师,广泛开展翻译研究活动,促进翻译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翻译实践水平的提高,为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服务。

第四条 本研究所接受学校和外国语学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研究所设在攀枝花学院外国语学院。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六条 组织开展翻译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 组织开展翻译实践活动。

第八条 组织开展翻译教学研究活动。

第九条 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和翻译研究课题申报等工作。

第十条 组织开展与翻译研究和教学有关的各类咨询、培训活动。

第十一条 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翻译服务。

第三章 成员组成和条件

第十二条 本研究所成员包括攀枝花学院外国语学院全体在职教师。

第四章 成员条件

第十三条 拥护本研究所章程。

第十四条 愿意参加本研究所的翻译研究活动,关心本研究所的发展。

第十五条 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翻译实践能力。

第五章 加入研究所程序

第十六条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 经研究所登记并经讨论通过。

第六章 研究所成员权利

第十八条 参加本研究所各项活动的优先权、优惠权。

第十九条 对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条 自由退所的权利。

第七章 研究所成员义务

第二十一条 执行本研究所的决议。

第二十二条 自觉遵守翻译研究所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翻译研究所的荣誉,维护翻译研究所的合格权益。

第二十三条 淡泊名利,乐于奉献。

第二十四条 热爱翻译研究,积极撰写翻译研究论著。

第二十五条 积极参加本所组织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所承担的研究任务。

第二十六条 积极向本所反映翻译研究等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二十七条 努力搞好翻译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翻译实践能力。

第二十八条 自觉遵守学术规范,不抄袭和占有别人的研究成果,不在非法刊物上发表文章。争取在外语刊物和翻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专业性强的文章。

第二十九条 团结互助,诚恳待人,发扬团队精神。

第八章 研究活动

第三十条 每学期第一个月,召开课题研究交流会。每学期最末一个月,召开课题研究总结会。

第三十一条 每学期期末,召开学术论文交流会。

第三十二条 翻译实践研究与训练活动。

第九章 奖励办法

第三十三条 对翻译研究有重大贡献者,研究所将建议学校和学院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在研究所有能力的情况下,本所也适当予以奖励。

第十章 退所

第三十四条 成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退所,应提出书面申请,须经研究批准后方可退所。

第三十五条 不履行成员义务,经常无故不参加研究所活动,长期不出研究成果者,经研究,可以取消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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